二十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纳入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范围,并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03〕136号)的规定,为其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二十二、市政府加大力度完善我市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安排建设资金用于服务外包示范区内电力系统、网络系统的改造,建设能够满足企业需要的稳定供电系统和足够带宽国际数据通信端口。
二十三、市政府通过建立深圳市服务外包网和服务外包人才招聘网等信息平台、定期举办中国国际软件和现代服务外包交易峰会、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服务外包展会等方式,加强对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的宣传和推介,创造商机,畅通培训和就业信息渠道。
二十四、建立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统计体系,提供完备的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情况和运营状况,定期分析服务外包发展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
二十五、加强深港间服务外包企业的联合开发和战略协作,加强区域合作力度,充分借助香港的便利渠道,使我市的外包服务迅速进入国际市场。
二十六、本规定由市贸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中各项鼓励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贸工局会同市财政局、科信局、金融办等部门另行制订。